2020年4月10日,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加快建立协调配套、简化高效的标准体系,充分发挥行业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国家标准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标准管理的指导意见》。为此,《中国标准化》杂志社采访了国家标准委相关负责人,以及时解读行业标准有关政策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标准管理的指导意见》体现了如下特点: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行业标准的公益属性。
二是为市场标准发展腾出空间。
三是提升行业标准制定各环节的公正、公平、公开。
四是提升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行业标准、行业标准与团体标准之间的协调性。
五是推进行业标准的公开。六是规范行业标准代号使用。
最大变化是行业标准的性质由强制性行业标准和推荐性行业标准并存改革为单一推荐性标准,原来的强制性行业标准与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强制性地方标准统一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行业标准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行业标准的数量按照改革的要求应加以控制和缩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