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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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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1. 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以“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网站,收集、整合和发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理决定、市场监管等信息

  2. 建设综合交易系统,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将建设成满足勘察设计、公路、水利、能源领域招投标(包括电子招标、电子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中标合同在内的招标投标全过程)需求和土地使用权交易需求的业务应用系统

  3. 建设监管平台,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实现与市级权力运行监督平台、本市各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子系统的信息共享。市有关部门通过监管系统,按职责分工对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全过程电子监控。

  4. 完成购置计算机及网络硬件设备、购置系统及工具软件、系统集成、应用系统开发的全部监理工作。

  监理范围/内容:

  公司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交易监管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及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和应用支撑平台)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如下内容:

  1. 制定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详细实施方案、阶段交付物。

  2. 根据业主的实际需求协助业主提出项目管理方案、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方案、进度计划等。

  3. 协助业主审查承建单位编写的开工申请报告,对施工环境进行核查,签发开工令。

  4. 搞好质量检查和验收,形成检验结果备档保存。

  5. 索取材料合格证并实行监督

  6. 审查承建单位编制的软件项目实施方案、工程建设方案和进度计划安排,提出修改意见,下达单位项目开工令,并监督实施。

  7. 审查承建单位提出设备的采购清单和设备配件及所列的数量、规格与质量标准。

  8. 检查并验收项目使用的辅助材料、物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

  9. 对采购项目的方案、技术要点、保障措施等进行技术分析、讨论和最终确认,对整体系统的测试进行跟踪抽检,对最终的产品质量进行测试和评价,监督培训和系统的应用推广,保证投资有效。

  10. 项目全过程监理,包括网络系统、服务器系统、存储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等,信息系统建成后的用户培训等。

  11. 主持协商业主和设计单位或承建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对项目造价和工期有影响的变更事先应取得业主的同意,严格控制项目的不合理变更,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

  12. 掌握项目的实际进度,对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赶工措施,上报业主并督促承建单位实施。

  13. 核查承建单位完成的项目量,对已完成项目并达到质量要求,签署项目付款凭证。

  14. 监督承建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在软件开发中,力求保证系统的可用性、保密性、完整性,帮助业主做好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确保整个项目的安全建设和安全应用。

  15. 参与项目质量事故的处理,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

  16. 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17. 在规定的项目质量保修期间,检查项目质量状况,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监督责任单位保修。

  18. 协助业主及承建单位制定有效的知识转移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监督方案执行,使业主方技术人员能够完全接手系统的维护工作。

  19. 监理方对承建方及建设方负责保密义务,所有涉及双方商业秘密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监理特点/总结:

  由于本项目主要以系统开发工作为主,服务受众对象较多,平台交叉数据交换复杂,重点要落实到功能需求落实和平台数据交换实现上,避免功能遗漏,因此在各标段实施过程中,将初步设计中的工作任务细致细化显得尤为重要;项目按照建设内容的业务性、独立性等进行了分包,但各标段之间又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对工作界面的划分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本项目工期紧张、涉及用户单位较多、协调难度较大 ,因此各标段进行各项工作时必须要有计划性。本项目围绕“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强化监管”的工作思路,按照“信息平台集中统一、物理平台合理布局”的模式,以公共资源交易业务流程为核心,整合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为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提供技术和环境支撑,为政府创新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