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全国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卫生计生委与10个试点省(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44家卫生计生委预算管理医院,以及共建部门之间的互通互联和信息共享。
建设公共卫生管理系统、基本药物制度运行监测评价系统、医疗健康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卫生服务质量与绩效评价系统、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等37个业务系统。
建设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等数据库,建设相关的业务数据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共享数据库,编制形成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信息资源目录。
建设完善相关的应用支撑平台,以及安全保障环境和运行维护系统。
监理关键点:
监理单位主要受项目建设方委托,承担本项目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协助项目建设方对各系统的需求、设计、材料、设备、开发、测试、部署、试运行、验收等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在项目过程中对质量、进度、投资和变更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控制,完成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和文档管理,负责系统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维护建设方的建设意图,确保项目最终顺利完成,保证项目建设的效果。遵守《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项目管理办法》,质量符合验收标准,项目成果遵从实施应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