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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水利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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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背景:

  党的十六大对加快推进信息化特别是电子政务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明确指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发办[2002]17号)提出将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并将“金水工程”作为“十五”期间优先实施的十二个重要业务系统启动建设。《全国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2004年度建设任务书》(国办秘函[2004]27号)也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内部网凡符合政府专网连接要求的,上半年要完成连接要求”,“整合已经建设的应用系统,开展新的重要应用建设,推进以政府专网网站为主要方式的信息共享”。

  项目概况:

  通过对水利业务需求和功能的系统梳理,基于统一的技术架构、标准与环境,进行数据资源和应用系统整合,实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应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务公开,提高水利政务信息化整体水平,夯实水利现代化基础。

  监理范围/内容:

  仅限于本次水利部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集成招标所要求的投资范围之内,即水利部信息中心和各专项应用系统涉及的水利部下属司局单位。

  1. 1.硬件及软件产品;2.软件总集成:3.单项应用开发。

  监理效果/总结:

  自签订监理合同起,我方开始正式启动水利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项目的监理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监理合同和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认真细致地对待每项监理工作,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协调各方及时解决,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