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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保障平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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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项目内容:

  1) 重点建设31个检察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包括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管理系统、刑事诉讼监督信息系统、民事审判与行政诉讼监督信息系统、电子卷宗系统、检察院文书智能校对系统、案件质量评估系统、检委会应用系统、电子签章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法律法规查询系统、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信息综合查询系统、检察办公管理信息系统、检察档案管理系统、电子邮件系统、内网门户及工作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检务公开系统、案件查询系统、律师阅卷系统、申诉举报系统、文书公开系统、视频会议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远程提讯系统、视频点播系统、视频教学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检察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教育培训系统、绩效评价系统、检察业务管理决策支持系统。

  重点建设基于统一软件的支持中心。实现分析决策支持、运维管理。建设职务犯罪信息数据库、侦查监督数据库、公诉和刑事审判监督数据库、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数据库、刑罚执行监督数据库、控告举报申诉数据库、检验鉴定信息数据库、检察队伍数据库以及检务资源数据库。基础数据库主要在地市级以上检察院进行部署。

  2) 在省级检察院建立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信息门户网站平台,实现三级检察院检务公开、公众举报申诉、信息查询、咨询服务等功能。

  3) 建立“同城双活数据中心,以及两地三中心”模式的容灾备份系统。

  4) 建设覆盖范围合理、各项措施完备的安全保密平台,确保“电子检务”工程的安全和保密要求。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统一规划,落实保密规范和相关设施的建设;统一规划全国“电子检务”安全策略,健全完善各类系统和网络安全措施。

  5) 初步建设“电子检务”工程运维管理体系,落实系统开发、维护、升级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信息系统的长期可靠运转。

  监理总结:

  对于本项目建设,公司给予了高度关注,提供了各方面的支持,保证了项目顺利推进。

   1、监理单位也调集了优秀的、实战经验丰富的监理人员作为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在人员能力上得到了保证;

  2、监理单位的质量部把本项目作为公司的重点项目来进行监管,经常给予工作指导和检查;

  3、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积极为项目建设提供建议与解决办法,使项目得到了有效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