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第26号总局令公布了《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全文详见:
http://gkml.samr.gov.cn/nsjg/fgs/202001/t20200117_310581.html#
《管理办法》最大亮点包括:
1.第三条中放权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单位可以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领域制定地方标准。
2.第五条明确了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做到与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