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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保测评等级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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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保工作的核心在于“分级”,对于重要程度不同的网络系统,安全防护能力要求也有所不同。

  在进行等保测评之前,网络运营者需要先完成待测评对象的定级,以明确测评的维度和标准。

  01 定级标准

  当前我国实行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将等级保护对象按照受破坏时所侵害的客体和对客体造成侵害的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了五个安全保护等级:

  1.第一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2.第二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3.第三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4.第四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5.第五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在实际应用中,定级主要参考行业要求和业务的发展体量,例如普通的门户网站,定为二级已经足够。

  而存储较多敏感信息(如公民个人信息)的系统则需要定为三级或三级以上。大部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处于二级或三级。

  02 常见定级对象

  03 定级流程

  等保对象定级的一般工作流程包括:确定定级对象、初步确定定级、专家评审、主管部门核准和公安机关备案审核。

  对于安全保护等级初步确定为第一级的等级保护对象,其网络运营者可依据标准自行确定最终安全保护等级,无需进行专家评审、主管部门核准及备案审核。

  而对于安全保护等级初步确定为第二级及以上的等级保护对象,网络运营者需组织网络安全专家和业务专家对定级结果的合理性进行评审。

  将定级结果报请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核准,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将定级结果提交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