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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一站式服务,守护您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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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概述备案适用范围与法律依据备案材料准备指南标准备案流程解析常见问题处理建议监督检查机制说明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我国自2007年实施以来的重要机制,旨在提升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确保数据安全。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运营单位需在系统运行后30日内完成备案,跨省系统则需分别在各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系统备案表、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方案和安全产品证明,尤其对第三级及以上系统要提供技术测评报告。公安机关负责审核,备案证明由统一监制,未备案或不符合要求者将受到处罚。通过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确保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守护用户数据安全,实现网络安全的全面保障。

  我国自2007年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以来,已建立起完整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体系。该制度要求第二级及以上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需在系统投入运行后30日内完成备案手续。2023年修订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进一步细化了定级标准,明确要求跨省运营系统需在各地分别备案。

  · 适用对象:新建或已运营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

  · 法律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1条及公通字[2007]43号文

  · 备案时限:等级确定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

  根据现行规定,中央直属单位全国性系统需向公安部备案,地方分支系统则向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提交材料。备案证明由公安部统一监制,公安机关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需特别注意,第三级及以上系统必须同步提交技术测评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且所有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1. 定级准备: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网"下载《定级指南》,组织系统摸底调查

  1. 等级确定:召开专家评审会,二级系统需主管部门审批

  1. 材料提交:向属地网安部门递交完整备案材料

  1. 审核反馈:公安机关10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证明或整改意见

  1. 建设整改:依据GB/T 22239-2019标准完善安全措施

  对于定级不准的系统,公安机关将要求重新审核确定等级,运营单位需在接到通知后按规定流程重新备案。

  Q:备案审查不通过的主要原因?A:主要涉及三方面:①定级依据不充分 ②安全措施不符合对应等级要求 ③关键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规范。

  Q:跨地区运营系统如何备案?A:全国性系统由主管部门向公安部备案,各省级分支系统需分别向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备案,并注明主系统备案编号。

  Q:备案有效期及变更要求?A:备案证明长期有效,但系统发生重大架构变更或业务范围调整时,需在变更后30日内重新备案。

  公安机关通过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重点核查:①备案信息真实性 ②安全措施有效性 ③整改要求落实情况。对未履行备案义务的单位,将依据《网络安全法》第59条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