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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信息化绩效评价主体是指接受委托施予评价的组织、个人或工作组。信息化绩效评价的主体可以划分为两类:外部实体和内部实体,但由于评价目的和所处地位与角度不同,其关心的内容和侧重点就有所不同。外部实体主要包括政府或者是受委托的第三方,内部实体主要是指企业自身的某个部门。来自企业内外利益相关方对信息化绩效状况的关注,也奠定了对信息化绩效评价的广泛需求。

评价工作组负责完成整个评价过程的各项具体工作,并向专家咨询组咨询的必要的政策、技术等方面咨询意见;专家工作组根据评价工作需要,负责向评价工作组提供有关资讯和参考意见。

评价工作组应该遵循基本工作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工作,排除各方面特别是被评价企业意愿的影响。但对被评价企业指出的评价工作和评价报告中存在的疏忽、遗漏、疑问应该认真予以解答和补充更正。

评价客体指的是评价的对象。可以作为信息化评价对象的包括信息系统、企业信息化战略、信息化项目等。由于对评价的目的不同,存在着不同的评价需求,因而人们所评价的对象也会有一定的差异。

主要内容:

绩效评估

一、评价步骤

1、确定评价对象,下达评价通知书,组织成立评价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评价通知书是值评价组织机构(委托人)出具的行政文书,也是企业接受评价的依据。

2、拟定评价工作方案,搜集基础资料。评价工作方案是评价工作组进行某项评估活动的工作安排,其主要内容包括:评价对象、评价目的、评价依据、评价项目负责人、评价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安排,拟用评价方法、选用评价标准、准备评价资料以及有关工作要求等。

3、评价工作组实施评价,征求专家意见和反馈企业,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工作组依据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基本评价。如果是企业内部进行评价,可以只对部分内容进行评价,受企业委托的职责而定。如果外部评价,则要有委托部门的指令,按照计划行事。

4、评价工作组将评价报告报送专家咨询组复核,向评价组织机构(委托人)送达评价报告和选择公布评价结果,建立评价项目档案等。

二、评价报告和结果运用

1、评价报告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报告正文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系统基本情况描述、主要各项绩效指标对比分析、评价结论、评价依据和评价方法等。报告附录包括有关评价工作的基础文件和数据资料。评价报告要维护被评价企业的正当商业秘密。

2、评价结果应该反馈给企业决策部门,作为信息化投资决策、经营管理改善和绩效监管的参考依据;并作为对IT人员绩效考核的依据,同时也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咨询和管理参考。参考图1

1: 企业信息化绩效体系评价结构图